招龙舞,属苗族祭祀舞蹈,是一种民族宗教信仰的精神文化而广泛流行于苗族居住的山村。从前,苗族同胞过着刀耕火种的生活,无力抵御自然灾害,完全靠天吃饭。认为龙神掌管着人畜用水,每年农历的二月初二、六月初六、腊月十五日都要跳招龙舞,祈求龙神降雨。这体现了人们渴望风调雨顺、安居乐业的良好愿望。
至今,分布在五指山市水满乡、琼中县中平镇、陵水县祖关镇和儋州南丰镇一带的苗村还保留有“招龙舞”,且参加每年“三月三”的原生态歌舞活动。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苗族人民在与大自然搏斗过程中的一种民族宗教信仰的精神文化,这对于探讨和了解海南苗族民族宗教信仰及其宗教历史文化,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2005年,苗族招龙舞被列为海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五指山市水满乡新村的李日昌(61岁)被确定为苗族招龙舞的省级传承人。他对招龙舞挚爱一生,对舞蹈道具也倍加珍爱,甚至大胆创新,打破招龙舞作为祭祀舞蹈只在特殊的日子才开跳的禁忌。
据李日昌介绍,从前招龙舞的领舞者头戴龙头,手持刻有象征吉祥物的木质龙剑,身穿绣有龙图案的长袍,时而蹲下,时而腾空,招龙剑在他手中挥舞。现在这种独特的为祭祀祖先而跳的祭祀舞蹈已演变成海南五指山地区苗族民间传统舞蹈。
招龙舞参加人数不限,由道公击苗鼓敲铜锣领舞。龙头(两人)、龙尾(两人)为男性,龙身为女性。舞者每人腰部系一条白色腰带,还要披一条绣花的“褛白带”,褛白带两端缀有8对红蓝相对的颜色,左右绣有8个字,左为“十方光顾”,右为“十方行通”。女性舞者的“褛白带”两端各绑捆着一根尺长木棒,且留有粉红色的穗子,比拟为龙头和龙尾。
舞前,道公先端碗水上场念咒语:“祈求苍龙洒仙水下凡给人饮用,使人长生平安,给六畜饮用,以保稻谷丰登。”然后将这碗水喝下。接着,伴随着道公敲击出抑扬顿挫的长鼓、铜锣声,把人们带进了一个远古时代。披“褛白带”的男女舞者和道公一起起舞,女性舞者的双手分别挥舞着代表“龙头”、“龙尾”的木棒,列队摆八阵,扭动着“龙身”,时而弯腰,时而转圈,前俯后仰,以内外掸带、摆尾转身、大小游江等肢体动作和“单步摆手进”的典型步法,使身体一顺边的摆动,舞出请龙、游龙、过江、送龙等情节,显出神龙腾飞的姿态朝东南西北中五方游动,象征着已经招来龙雨,保佑人间吉祥。古朴典雅的表演,把大山深处的苗族先民,祈福纳祥,盼望风调雨顺的心情,表达的淋漓尽致。
(沈志成主编,海南文化遗存(下卷),南海出版公司,2014.07,第4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