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民间社火开路、打开场子的一种形式,流传于蒲城、韩城市等地。
表演时,有一人、双人或四人等形式。舞者走在整个社火舞队的前列,身着传统戏曲中的武士军卒服装,右手握一个带有木把长约2米的牛皮(或麻绳)编织的绳鞭,鞭梢处系一段红绸缨子。舞鞭者可根据围观群众拥挤的情况,不停甩动手中的绳鞭,并且发出“啪啪”的清脆响声,围观群众怕绳鞭打着自己随即后退闪开一条大道,让社火舞队顺利通过。而更多的群众认为社火中的舞绳鞭者具有驱鬼除疫、消灾免难的作用。韩城市社火舞队前还有一舞者双脚踩着一对高约40厘米的矮跷,脸戴凶煞面具,按传统戏曲中的判官打扮,不时地挥舞手中的绳鞭,既威武又庄严。实为古时乡人驱傩遗风的表现。
《绳鞭》动作比较简单,没有具体的要求和规范,不论舞者怎样挥动都可以,但必须将绳鞭甩响,决不能击伤群众。只有长期经过挥鞭训练,才能让《绳鞭》在空中发出清脆嘹亮的震耳响声。
(《中华舞蹈志》编辑委员会编,中华舞蹈志·陕西卷,学林出版社,2014.01,第312页)